书籍全名:《转型中的地方政府:官员激励与治理》。

微信读书不给我借阅了;;等我得空了买一本再接着写

  • “经营城市”运动
  • 土地有偿使用
  • 转让制度

地方政府的重要作用

小岗村、经济特区
深圳特区:土地批租制度​\rightarrow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
乡镇企业、农村私人企业
温州:非公有制企业​\rightarrow “股份合作制企业”
1998国企改制​\rightarrow 1993山东诸城

分税制改革

地方政府占据政务人员和财政支出的较大比例。

一人-少数-多数 三层分析法

地方政府关系本区域利益,中央政府关注总体名声。

“掠夺之手”还是“帮助之手”

政府为“参与人”,其行为取决于收到的“激励”。
强激励:1. 行政分权。2.以财政包干为内容的财政分权改革。

行政发包制

多层级权力关系下,以属地管理为基础。
官僚科层制与纯粹外包制的混合状态。

中国的“地方主义”倾向

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乡绅自治系统。地方政府变通执行,甚至抵制。

M型结构“假说

”块块经济“,各省区之间经济相对独立。
对比”U型“苏联——优势:规模经济。劣势:难以应对复杂的经济环境。

”中国特色的财政联邦主义“

缺陷:1.中央政府拥有无上权威。2.联邦法律并不完全高于州法律,即在中国盛行地方保护主义,国家制造的法律与省制定的法律地位相同。

“压力型体制”

层层分解任务指标,奖惩措施

√:发展迅速。

×:1. 负担向下推卸倾向,农村“乱”。2. 上下职责同构,而非西方分工合作形式。3. 职责模糊,上下错位,机构重叠。

总结现有的三种理论

行政发包制

减少了中央的负担。承包方责任明细,但同时承担着巨大的压力。责任、权力、能力容易脱节。

行政权的分配

委托人拥有正式权威,执行权则教给承包方

经济激励

承包方的“剩余索取权”:”交够上级的,剩下的就是自己的。”

“非正式财权”:自筹资金,自负盈亏。

内部考核和控制

  1. 结果导向:承包方的自由裁量导致结果导向的必然。
  2. 人格化

科层制

纯粹外包制

行政发包制的“行政性”

  1. 双方在同一权威关系中,发包人有支配性权力和剩余控制权——“权大一级压死人”。因此并不是平等契约关系。
  2. 承包人可能晋升,承包人之间存在“官场竞争”关系。
  3. 承包人受一定官僚规则约束和程序控制。”行政“与”发包“是此消彼长的关系。

发包制的历史原型

中国古代的政府治理

”属地化“分级管理

百姓日常事务之和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或行政组织发生联系。地域之间横向联系少,各自为政。即使中央机构派驻地方,经费也由当地地方政府提供。

行政逐级发包

只有县(乡)级官员直接面对百姓大众。中央信息实际上来自地方。地方官员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控制权和资产支配权。